答:
2009
年9月30日之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且到目前为止未做核实的人员(证书备注页上没有“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实专用章”),需办理信息核实手续。办理流程如下:
第一步 网上申请
1.登录“大连会计网“,点击“从业资格信息核实申请”按钮进行登录,并按现在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信息;
2. 按要求上传有关证件(图片类型必须是.gif,.jpg,.png中的一种,并且上传的附件文件不能超过2M);
3. 选择现场办理的地点;
4. 审核部门会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。
第二步 现场办理
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,在20个工作日内,带如下材料到网上申请时自行选择的地址进行办理:
1.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;
2.有效身份证原件;
3.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原件(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证手续);
4.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实行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(原有工作单位但目前已失业或退休,需用离岗证明、劳动合同解聘书、失业证或退休证中的一项代替代码证复印件);
5.最高等级的会计专业或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;
6.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;
7.登录申请系统打印《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》1份,单位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(无单位人员不必盖章)
注:现场办理时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网上审核时上报的材料一致,否则将无法办理。